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启动电动两轮
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
关于启动电动两轮摩托车、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注册登记的通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为做好《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贯彻实施工作,结合我市实际,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年8月12日起,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电动两轮摩托车、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注册登记。注册登记车辆范围、所需证明和凭证、办理流程、登记地点等具体事宜,敬请